1. | 使用中信信用卡繳稅可預先於本行網頁申請調額或來電客服中心申請額度(如欲使用繳稅分期請於信用卡固定額度內之可用餘額設定分期金額,有調高固定額度需求,請由中國信託官方網站申請信用卡固定額度),惟本行保留核准與否的權利。 |
2. | 繳稅刷商旅鈦金卡享現金回饋、刷LINE Pay卡享LINE POINTS回饋、刷和泰聯名卡享和泰Points回饋、刷華航聯名卡享哩程回饋;刷其他中信卡繳稅均無繳稅回饋;另可申請分期優惠方案,有設定繳綜所稅分期優惠活動之客戶不適用繳稅回饋,優惠二擇一適用(偏好繳稅回饋客戶,請勿設定繳稅分期優惠活動)。 |
3. | 114/5/1~114/6/30使用商旅鈦金卡、LINE Pay卡、和泰聯名卡繳綜所稅,享繳稅現金、LINE POINTS、和泰Points回饋;繳稅回饋將統一於114/8/31前入正卡持卡人帳單,超商繳稅不適用上述回饋與分期活動。 |
4. | 114/5/1~114/6/30使用華航聯名卡繳綜所稅,不限稅額均享每300元贈1哩優惠,回饋無上限優惠,繳稅哩程將統一於114/8/31前入華航聯名卡正卡持卡人哩程帳戶中,相關累積辦法及兌換方式請依中華航空酬賓回饋計劃辦理,超商繳稅不適用上述回饋。(累積辦法及兌換方式請依華航最新的酬賓獎項與最新公告為準,若有疑問請洽華航客服中心或各地分公司) |
5. | 本活動繳稅金額將統一於114/7/10計入持卡人信用卡帳單(外籍人士為114/7/8),只要按帳單繳款截止日繳款即可,最多還可享117天的延後付款!(如:於114/5/1取授權使用中信卡刷卡繳納綜所稅,結帳日為每月7號的卡友,會於114/8/25才需繳款,綜所稅實際入帳日依聯合信用卡中心公告為準) |
6. | 若繳稅現金回饋、LINE POINTS、和泰Points回饋、華航哩程回饋當時持卡人信用卡/簽帳金融卡契約已終止(如卡片註銷、剪卡、強停等)將不予回饋,相關回饋金作業若有任何疑慮,需於活動截止日後三個月內提出,逾期恕不授理。 |
7. | 使用商旅鈦金卡/LINE Pay卡/和泰聯名卡/華航聯名卡以外之中信卡繳納稅款,該筆刷卡繳稅金額一律無提供紅利點數、現金回饋、中華電信紅利點數或哩程點數等原產品回饋。 |
8. | 任一中信卡繳稅無設定分期、單筆滿1000萬元~1999萬元,加碼華航卡哩程6萬哩;單筆2000萬元以上加碼華航卡16萬哩,客戶需申辦華航聯名卡完成後,中國信託於114/9/30 前提供哩程至華航正卡持卡人的哩程帳戶中,客戶可依需求自行兌換機票,相關累積辦法及兌換方式請依中華航空華夏哩程酬賓計劃辦理,超商繳稅不適用上述回饋。 |
9. | 本繳稅分期優惠活動,適用中國信託發行之各信用卡(不含簽帳金融卡),公司卡、採購卡、雙幣卡之外幣消費與超商繳納稅款恕不適用上述本活動辦法。 |
10. | 納稅義務人以信用卡繳稅僅限以本人或配偶持有之中信卡繳納。 |
11. | 電話號碼為八碼地區者,使用中信卡繳納綜所稅撥打之語音電話為412-1366;電話號碼為六碼地區者,語音電話為41-1366;外島地區或國內行動電話請撥(02)或(04)或(07)412-1366。 |
12. | 繳稅後若您欲更改繳稅金額、或變更繳稅方式,可向本行申請『綜所稅授權取消』。請先準備繳稅之卡號及持卡人身份證字號,再撥打(02)2745-8080按855,本行將盡速通知國稅局刪除記錄。(綜所稅授權取消請於114/6/30前完成,請儘早申報繳稅) |
13. | 本行保留對持卡人申辦本活動之最終核准權,如因非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變更、終止本活動內容暨其內容之之權利,如有不可歸責本行之事由者,應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十九條規範辦理。 |
14. | 繳稅相關詳細注意事項請上本行網站www.ctbcbank.com或電洽本行客服中心查詢。 |
1. | 分期成功之該筆繳稅金額已享分期利率優惠,不得同享繳稅回饋;如欲取消分期改為繳稅回饋(限刷商旅鈦金卡/LINE Pay卡/和泰卡/中華航空聯名卡),請於本網頁取消分期設定,分期入帳後請於114/7/31前洽客服取消完成,逾期恕不授理取消分期與補繳稅回饋事宜。 |
2. | 「繳綜所稅分期優惠利率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活動期間自114/5/1至114/7/31止(若繳稅期間為2個月,則分期期限延至114/8/31),於活動期間內持卡人以本行流通之信用卡(不適用於簽帳金融卡、公司卡、採購卡、雙幣卡之外幣消費及iPlan卡)繳納綜所稅款,成功取得授權碼之單筆金額達指定金額以上之交易,本活動將依據持卡人登錄之期數,計算綜所稅分期,前述指定金額係指3、6期0利率需達NTD12含以上;12、24期分期須達NTD500,以上僅就持卡人信用卡固定額度內之可用餘額提供繳稅分期申請。有調高固定額度需求,請由中國信託官方網站申請信用卡固定額度。 |
3. | 如持卡人就同一筆繳稅同時或先後向本行於網路銀行申辦「單筆分期」及本活動網頁申辦分期,綜所稅款入帳單時,該筆交易將優先適用網路銀行「單筆分期」設定為主;如持卡人就同一筆繳稅重複於本活動網頁申請分期,綜所稅入帳時,該筆交易將優先適用最長的分期期數為主(若已入帳之分期稅款不再追溯重新設定,若持卡人需更改期數或刪除分期,請洽客服設定)。 |
4. | 本活動繳稅分期網頁設定功能將於繳稅後關閉,若您尚未完成設定繳稅分期,請由中國信託網路銀行>信用卡>信用卡理財分期>單筆分期,或選點https://ctbc.tw/SDSERV申請之。 |
5. | 繳稅金額於持卡人信用卡帳單請款入帳,如持卡人申請本分期優惠活動核准,本行會以LINE或簡訊寄送稅分成功通知至持卡人於本行留存的手機號碼。可分期金額將列示於次/當期信用卡帳單。 |
6. | 若經由單筆分期設定完成後,繳稅金額如有變更或重新刷中信卡取得繳稅授權,請務必再重新申請繳稅分期。 |
7. | 本活動分期方案僅適用單筆分期,不適用約定單筆分期。 |
8. | 持卡人申請單筆分期所應負擔之分期利息係以已核准未到期本金乘以本行核准時持卡人適用之分期利率按日計息。分期利率=本行定儲利率指數(即ARMs利率,該利率於每年2、5、8、11月23日於本行網站公告調整,並以前述每公告日後次期持卡人個別帳單結帳日之次一營業日為前述公告利率異動生效日。)+不同客戶區隔適用之分期加碼利率(加碼利率區間為3.97%~12.97%,依個人信用評等調整),專案活動則依活動實際公告利率為主,上限為15%,總費用年百分率即為分期利率,分期利率基準日為民國104年9月1日。 |
9. | 持卡人如主動提前結清單筆分期剩餘款項(即將尚未入帳之單筆分期金額一次計入持卡人信用卡帳單),本行除按日計收分期利息外,得收取提前結清處理費,收取方式如下:(1)未屆期期數超過該案核准期數之1/2,每次計收300元之提前結清處理費。(2)未屆期期數等同或未超過該案核准期數之1/2,每次計收150元之提前結清處理費,並一次計入信用卡帳單中收取。若持卡人因發生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情事而遭本行提前結清款項,本行有權要求持卡人將剩餘未入帳本金一次繳清。 |
10. | 總費用年百分率範例(以新臺幣計):分期金額:10萬元,分期期數:12期,分期利率=本行定儲利率指數+不同客戶區隔適用之分期加碼利率(加碼利率區間為3.97%~12.97%,依個人信用評等調整),專案活動則依活動實際公告利率為主,上限為15%,總費用年百分率:即為分期利率,繳息還本方式:按年金法每月平均攤還。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04年9月1日。本範例僅供參考,實際每期分期利息依各期實際入帳天數按日計息,請依各月帳單列示為準。 |
11. | 本行保留對持卡人申請單筆分期之最終核准權。持卡人申請單筆分期所適用之期數、分期利率及其他條件依本行受理申請當時所訂最新內容為準。 |